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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孩子“争夺战” “五老”助力化纷争——市中院民一庭成功调处一起抚养权争夺案件纪实

发布日期:2024-05-29         浏览次数:

  “感谢朱法官……将来我也会跟您汇报孩子的成长情况,真诚感谢您为孩子的关心付出,您是孩子的再生父母。”近日,一起抚养权争夺案件的当事人向市中院关工委“五老”朱竞艳发来一条致谢短信,字里行间饱含真情、令人动容。

  该案是市中院民一庭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涉及抚养权重大争议的上诉案件。一审判决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男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为每月第二、第四周的周五孩子放学后至周日下午1点。男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男方认为:女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将双方婚生子带至外地上学并失联,有故意隐匿孩子、侵犯其探视权、孩子受教育权等行为,且抚养费过高、探望时间不够合理。请求二审法院变更抚养权。而女方则认为:孩子不堪忍受爷爷把矛盾公开化后受到同学异样的眼光,所以主动提出要到外地上学,自己不存在隐匿孩子的行为,并提供了孩子在就读学校的各类成绩和获奖证书。此案在一审期间,男方曾多次委托其父亲向无锡市关工委寻求帮助,寻找失联妻儿。市关工委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双方有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进行调解,并向寻求帮助方作了反馈。

  在二审期间,该案审判长蔡利娜对该案审查后,认为双方在离婚矛盾爆发后,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存有不理智的情绪和行为,但可以反映出双方都非常重视孩子,此案具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商请本院关工委委派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关工委指派“五老”朱竞艳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朱竞艳接受委托,与审判长蔡利娜一同对此案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朱竞艳充分发挥其以往审理民事案件的经验优势,将情理与法理相融合,以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为本,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经多次“背靠背”沟通及通过网络法庭“面对面”沟通,有效缓和了双方抵触情绪,让双方认识到抚养权争夺会给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并意识到为人父母应尽的职责与本分。

  法官与调解员充分考虑到孩子在外地上学的实际情况,根据男方当前经济状况,提出改用寒暑假集中探望和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方式来缓和矛盾、解决问题的建议。双方当事人经斟酌,各自作出“妥协”和“让步”,达成既不失亲情温度,又兼顾孩子成长需要的解决方案,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一起孩子抚养权的纷争得以成功化解。

  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成为“闹僵”父母争夺抚养权过程中的“夹心人”。该案并非个例,此类情况几乎每天都在法院上演。一条短信、一声感谢,不仅仅是认可,更是信赖。

  愿所有离异家庭的父母,都能以孩子的幸福为出发点,不要让大人的恩怨在稚嫩心灵上刻下不可磨灭的伤痕,要让孩子看到,即使世界有所改变,但父母的爱,永远是他们最坚强的后盾。

  (市中院民一庭、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