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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布日期:2016-09-29         浏览次数: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委员  徐海宏

  作为从事少年审判的一名普通法官,区别于其他刑事审判法官,我所接触的人群中有着这么一群稚嫩的身影,他们的眼神更加清澈,他们的目光是那么专注。还记得第一次走上法治宣讲的讲台,那时我还是少年审判庭的一名书记员,我们庭长不放心,特意陪我一同,我也清晰的记得我的第一讲是关于毒品犯罪预防内容,看着台下一群十七八岁的孩子们,我紧张的心情不亚于他们,他们浑身散发着朝气蓬勃的气息,好奇的眼神不住的上下打量着我。我不禁想起了另一些十七八岁的孩子,不同于这些快乐的坐在明亮的课堂上学习的孩子,将我与他们分隔开的是明晃晃的铁栅栏,他们坐在栅栏的那一头,我坐在这一头。这一少部分孩子都是因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走上了另一条人生之路。有的因为打架斗殴,有的因为强奸,有的因为贩毒,有的因为盗窃,而犯罪的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同样的花季年龄,却处在不同的环境。我心疼这些孩子,如果这些孩子能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会不会就和今天不同,由此,我也更加感受到身上的责任,如果通过我们用心的开展法治宣讲,会不会离这个目标更近一些。

  就这样,我走上了法治宣讲之路,除了奔波于看守所、法庭,我又多了个去处——各大中专院校。我喜欢回到学校,喜欢和这些青春的孩子们沟通交流,喜欢他们向我提出奇思妙想下的各式问题,我更想我的用心、我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效果。所以每次宣讲之后,我也在认真思考,如何做好下一次的宣讲,让孩子们喜欢我之余,能够听进去我所讲的法律知识,对他未来的人生能够起到稍许帮助。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和总结与大家分享:

  一、如何做好宣讲工作

  1、聚焦重点:“他们需要什么”

  其实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很多人都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我们常常思考,如何才能取得我们期望的效果,使每一次的法治宣讲能够深入同学们心中,能够使每个同学在实际生活中拥有法律意识、形成法律思维。我们期望每个下一次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够更完美,更能戳中听者的内心,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方法。

  正如一份判决书最关键的受众就是当事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技工院校和广大学生。站在他们的角度,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作为学校管理人员,我需要学生们懂得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或是作为一名学生,我对哪方面的法律技能更感兴趣。这些是决定我们法治宣讲内容最重要的基石,也决定着我们的法治教育工作能否成为“锦上添花”抑或“雪中送炭”。

  记得有一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时,在授课结束后与该技工院校一位有着多年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团支部书记交流时,他的一段话深深地启发了我,他说:我们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不像你们法院审理案件,来什么案件就得审什么案件。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比如每年9月开学,大量新生涌入校园,我们最需要的是你们能够提供一些综合的法治教育,培养新生们规范意识,形成基本的法律常识。等到过年寒假前,学生们要回家过年,大家腰包都有钱了,那就需要关于防范财产犯罪的知识。每当入夏了,学生们精力旺盛,难免有些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我们总会请你们讲一讲关于聚众斗殴、伤害等方面的法律内容……回去以后,我一直反复思量这位书记的话,也以此作为激励,努力为学校提供更适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2、内容与时俱进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我们已迈入信息社会。每个人翻翻手机、打开电脑就能浏览到形形色色的消息报道。为了更好的提供法治宣传教育,这就需要我们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更新知识。当然,对于法院来说,法治宣讲常涉及的一些罪名、法律规定是相对稳定的,那就需要我们如何用丰富的内容、生动的案例、多样的形式将其展现出来,从而达到更具吸引力。每年我根据学校的需要选定讲课主题后,在准备宣讲材料时,我总会上网关注一下近期比较热点的话题,或是青少年可能感兴趣的网络事件,将其融入我的课件中,为我的法治宣讲服务。因此,我的宣讲中会出现漫画、出现同学们玩过的游戏,也会出现“给力”、“人艰不拆”、“神马都是浮云”等网络流行语。在宣讲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将国事、民事和家事与青少年的思想、行为习惯更好的融合起来,才能激发青少年的学习热情,使他们在笑声中将我们宣讲的内容默化在心中。

  3、互动交流,活跃思维

  从早期的“填鸭式教育”到现今的素质教育,曾经作为学生的我们有着深刻的体会。如何将法治教育从“要你学”转变为“我要学”,需要我们法治教育工作者的不断探索。在宣讲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才能更好的启迪青少年,让他们的思路紧跟着我们,从而达到教育的效果。因此,在宣讲中我们不断探索互动交流方式:如我们选取近年来两级法院生效判决的真实案例进行案例讲解时,通过“我是一名小法官”环节,让同学们结合之前讲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量刑情节,作出判决。通过与实际量刑对比,看看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是否到位。当看到同学们认真听着案例,努力琢磨定罪量刑,并积极举手发言时,我们知道这种互动式的宣讲取得了效果。

  二、建议和意见

  1、宣讲方式需要创新。正如宣讲内容需要与时俱进,宣讲方式亦需要不断的创新探索。如今的孩子们早已不同我们以前,他们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多,方式更多。面对我们十几年如一日的通过讲课、讲座方式的普法,未免产生反感、抵触心理。所以,在宣讲方式上仍需结合受体的不同,探索多形式的宣讲方式,如可以通过共同观看一部法治电影,围绕电影进行座谈,或充分利用现有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结合身边的案例,展开充分的探讨。

  2、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法治宣讲不仅需要宣讲员的积极工作,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只有更多热心关注少年成长的人群都投入该项工作,我们才能达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初衷。因此,法治宣讲在宣传和报道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完善信息、简报的报送和报道工作。

  3、加强横向联系,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每家单位都在长期开展的一项工作,每家单位在开展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经验和先进的做法。如果能在市关工委的组织下加强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或者能够向外地先进单位学习,必将促进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结语

  以上是我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作的一些努力和尝试。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5.79%,已下降到2015年的2.36%。相信在市关工委、市政法系统关工委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群策群力,突破创新,不断开创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