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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

  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的未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神圣而光荣的使命。无锡法院关工小组在无锡市委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关工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关心下一代工作,立足法院审判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开拓新领域、创造新经验,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工作,努力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5.79%,已下降到2015年的2.36%。作为一名光荣的市法院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员,现将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进技工院校工作的相关体会汇报如下:

  一、用心:坚持做最有意义的事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保证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基础工作,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希望工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通过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我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立足审判,全力探索教育、感化、挽救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努力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拓展工作平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全市各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旁听涉及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抢劫、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常规教育形式,使未成年人在鲜活、真实、适宜、有趣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中潜移默化接受教育;多次走进技工院校开设法治课堂;面向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宣传,做到了“电台有声、报刊有字、电视有形”;携手社区,通过定期开展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问题”少年心理咨询、与社区青少年结对帮教等活动来帮助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努力为构建和谐无锡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行动:勤勉+有恒

  有种树者,树茂而果繁,他人莫及也。或问其术,则日:“吾无他巧,但识物性,辨土宜,培壅(yōng,用土壤或肥料培在植物根部)有道,灌溉以时耳。凡人于初植者,恒朝夕审视,吾听其自然,若不以为意。植之既久,人已厌忘,吾则加勤焉。”这说明,勤勉之道无他,在有恒而已。因而古人也得出结论,“立志苟坚,执事苟专,必不在一日增进”,有长远的发展。

  青少年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持之以恒的不断努力。用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市两级法院一直在探索实践中。

  1.打造“青春红绿灯”。2015年,我市法院与团市委宣传部共同打造了无锡市法院系统“青少年维权岗”特别节目——“青春红绿灯”。我市两级法院少年庭法官将陆续走入直播间,从法律适用、维权帮教、普法教育等方面选取不同的案例,精心准备相关节目进行普法宣传。“青春红绿灯”特别节目是我市法院依托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精心打造的又一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打造自身品牌,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全面促进我市法院法治宣传工作水平的提升。

  2.送法入校园。为青春助力,给成长护航,始终是无锡法院的一份使命。无锡法院在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通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去年,无锡中院刑一庭法官先后来到无锡技师学院、无锡市机关幼儿园,针对不同的受众,为学生们带来内容不同的法治饕餮盛宴。

  3.受聘校外辅导员。为有效发挥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和引导中职学校学生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我院刑一庭法官受聘为无锡技师学院共青团校外(志愿)辅导员。在受聘期间,校外辅导员按照要求将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团课讲座,结合自身实践、亲身感悟和学习心得积极引导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开启励志教育;同时,还要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会同有关部门助力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自己审判实践中的案例,将“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观念传递给每个学生。

  三、方法:既要埋头苦干,也要抬头巧干

  其实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很多人都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时,我们常常思考,如何才能取得我们期望的效果,使每一次的法治宣讲能够深入同学们心中,能够使每个同学在实际生活中拥有法律意识、形成法律思维。我们期望每个下一次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够更完美,更能戳中听者的内心,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方法。

  1.聚焦重点:“他们需要什么”

  正如一份判决书最关键的受众就是当事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技工院校和广大学生。站在他们的角度,我们换位思考一下,作为学校管理人员,我需要学生们懂得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或是作为一名学生,我对哪方面的法律技能更感兴趣。这些是决定我们法治宣讲内容最重要的基石,也决定着我们的法治教育工作能否成为“锦上添花”抑或“雪中送炭”。

  记得有一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时,在授课结束后与该技工院校一位有着多年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团支部书记交流时,他的一段话深深地启发了我,他说:我们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不像你们法院审理案件,来什么案件就得审什么案件。我们的工作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比如每年9月开学,大量新生涌入校园,我们最需要的是你们能够提供一些综合的法治教育,培养新生们规范意识,形成基本的法律常识。等到过年寒假前,学生们要回家过年,大家腰包都有钱了,那就需要关于防范财产犯罪的知识。每当入夏了,学生们精力旺盛,难免有些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我们总会请你们讲一讲关于聚众斗殴、伤害等方面的法律内容……回去以后,我一直反复思量这位书记的话,也以此作为激励,努力为学校提供更适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2.内容与时俱进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我们已迈入信息社会。每个人翻翻手机、打开电脑就能浏览到形形色色的消息报道。为了更好的提供法治宣传教育,这就需要我们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更新知识。当然,对于法院来说,法治宣讲常涉及的一些罪名、法律规定是相对稳定的,那就需要我们如何用丰富的内容、生动的案例、多样的形式将其展现出来,从而达到更具吸引力。每年我根据学校的需要选定讲课主题后,在准备宣讲材料时,我总会上网关注一下近期比较热点的话题,或是青少年可能感兴趣的网络事件,将其融入我的课件中,为我的法治宣讲服务。因此,我的宣讲中会出现漫画、出现同学们玩过的游戏,也会出现“给力”、“人艰不拆”、“神马都是浮云”等网络流行语。在宣讲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将国事、民事和家事与青少年的思想、行为习惯更好的融合起来,才能激发青少年的学习热情,使他们在笑声中将我们宣讲的内容默化在心中。

  3.互动交流,活跃思维

  从早期的“填鸭式教育”到现今的素质教育,曾经作为学生的我们有着深刻的体会。如何将法治教育从“要你学”转变为“我要学”,需要我们法治教育工作者的不断探索。在宣讲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才能更好的启迪青少年,让他们的思路紧跟着我们,从而达到教育的效果。因此,在宣讲中我们不断探索互动交流方式:如我们选取近年来两级法院生效判决的真实案例进行案例讲解时,通过“我是一名小法官”环节,让同学们结合之前讲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量刑情节,作出判决。通过与实际量刑对比,看看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是否到位。当看到同学们认真听着案例,努力琢磨定罪量刑,并积极举手发言时,我们知道这种互动式的宣讲取得了效果。

  四、结语

  以上是我们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作的一些努力和尝试。相信在市关工委、市政法委关工委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群策群力,突破创新,不断开创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 徐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