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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凸显社会弊病 培养法律信仰是关键

发布日期:2012-03-23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

 

    当原来的道德规范离我们越来越远,而法律的规范又没有很好建立起来的时候,再加上传统教育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使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价值体系出现某种真空。所以,这些现象绝对不是一个个青少年的问题,个人是生活在群体中的,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不只是调节青少年心理,同样要去调节影响青少年的环境。

  北师大珠海分校一名学生因怀疑牙膏中被放了脏东西,与同寝室一名学生激烈争吵,继而将该学生砍伤。

  而在此前,青年男子捅伤母亲、因无钱上网劫杀同学、男生行窃残杀伯母……种种关于青少年极端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

  一桩桩青少年极端犯罪案例带给世人的是无尽的感叹和悲伤。本该是未来栋梁的青少年为何会成为凶手?在犯罪心理学家为这些青少年所勾勒的精神图像中,既有其特性,但更多的是值得社会反思的共性。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教授所说,“教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要学会的首先是‘平凡’——我们只能看到极少部分孩子成为英雄,但我们可以让大部分孩子成为合格的公民。我们不能期待每个孩子都用法律去惩罚罪恶,但我们可能引导大多数孩子不违反法律……实际就是先行倡导底线教育,在培养孩子成为守法公民的过程中,英雄和理想才有可能最终得以实现”。

  青少年极端犯罪时有发生

  对于青少年极端犯罪,除了近期引起社会关注的青年男子在浦东机场捅伤母亲外,皮艺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他所研究过的案例:

  湖南一名初三学生曾下毒毒死家人,对于这一下毒案,人们将其犯罪心理归咎于父母的棍棒教育。事后,这名初中生也说:“父亲总是打我,把我不当人,我这么做只想报复一下,没想后果。”

  甘肃一名初二学生伙同两名同学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死在家中。当公安机关将他们逮捕后,3人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表现得若无其事。

  这名初中生称,因父母平时对他管教太严、要求很高,如果达不到要求必遭责骂甚至殴打。所以才萌生杀人之念,本来计划中的下一个目标是父亲,但这一步还没有来得及做。

  对于上述案例,皮艺军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一个人当他丧失了自己的最终希望时,他就会下决心毁掉别人的希望。中国无数父母在做着一件荒谬的事,那就是用自己的希望去替代孩子的希望。这样做的前提是,孩子要放弃自己的追求、改变自己的个性,这对孩子来说,是违背天性、极端痛苦的事情。

  皮艺军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案例,安徽省某镇领导被告知其子遭绑架,索要100万元赎金。几经周旋,两名绑架者终于被警方抓获。

  经查,两名绑架者均系当地高中生,其中一名还曾经是被绑架者的同学。这两名绑架者在高中都比较优秀,其中之一的郭某曾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郭某的父亲在农村信用社上班,工资在农村还算高,但是自从跨入高中后,郭某的优越感一扫而光,因为这所中学是当地最好的中学,包括县里许多有钱有地位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同学反映,好强的郭某常抱怨失落和不被人重视。

  在被逮捕后,郭某在供词中竟称,绑架的目的是为了“反腐”。“我想从学习中抽出一点精力去做这件事,不会对学习有太大的影响,即使有影响也值……腐败现象全国都存在……我很看不惯……”

  对此,皮艺军分析说,家庭经济收入给不同的学生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个性上讲,敏感、狭隘、局促等消极心理在农村和贫困家庭出身的孩子身上会更加明显一些。城市里的孩子自负、自信,说话无遮无拦,喜欢调侃,很少能顾及到贫困生的心理状况。在这种隔阂中,城市孩子或富家子弟并不很清楚对方的心绪,而贫困生则是主动的观察者,也是敏感的自卫者。

  常提“二代”现象影响青少年心理

  皮艺军认为,在青少年极端犯罪案件背后,有着极为复杂的社会背景。

  “现在的孩子多是独生子女,在没有兄弟姐妹一同成长的情况下,任性、自私、固执、缺乏同情心、没有回报社会的心态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就社会整体来说,道德严重滑坡、规范丧失、信仰混乱丧失,在这种情况下,成年人的价值观尚且迷失,就更不可能要求青少年很理性地对待自己所生活的世界。”皮艺军说,在一种失范的文化引导和传播下,有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犯罪案例:仅仅因为缺少零花钱,上海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便上门打劫并杀死女主人。

  据皮艺军介绍,这名少年谎称试卷落入了被害者家中的天井里,让被害者开门从而杀人。
 

  事发后,这名少年的供述令人吃惊:他犯罪的目的只是想多找点零花钱,而上门抢劫的方式是跟着电视学的。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马皑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青少年极端犯罪现象是当前社会急剧发展与人的心理矛盾发生冲突的某种反映。“这些案件之所以会表现得这么极端,与这些青少年的心理有关,这并不是说这些青少年的心理不健康,主要是因为心理永远都是现实的反映。近年来,社会更关注经济的发展,忽视了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急剧变化给青少年的心理造成的影响,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人变得容易被激怒,这反映了现代青少年高度的紧张、压力”。

  此外,马皑还认为,当前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化给青少年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社会人群之间出现由于利益导致的一种结构性紧张,比如,常提到的‘二代’现象其实不好,这样的称呼是在激化青少年更容易以一种情绪化的方式表现出来”。

  培养法律信仰遏制青少年犯罪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皮艺军认为,少数青少年或许都曾有过可怕的念头,只不过有的人做了,有的人因为个性、环境等原因没有去做。

  那么,如何让青少年远离这些可怕的念头?

  “成人社会中出现的道德和价值迷失,对于青少年的成长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应该提倡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行为准则,当然这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因为需要成年人作出表率,我们的社会要对青少年的成长真正负起责任。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对生命价值、死亡意识的教育和认识严重缺失。我们应该更多地体现对生命价值的反思,应该对成长中的孩子给予更多的生命和人文关怀。”皮艺军说。

  此外,皮艺军认为,应当进行价值底线的教育。“理想主义是需要的,英雄主义也是需要的,但我们应该把做人最基本的准则搞清楚。什么叫底线?就是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尊重,不要侵犯别人。这种价值观的底线应该从小就溶解在血液里,青少年才可能会去遵守社会规则、遵守法律,不会侵犯别人”。

  在马皑看来,在向法治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人们价值观的转型也应该及时跟上。“这种价值观、法制观的转型表现在,过去我们是依赖熟人社会的道德、情理来维系人的关系,现在是倡导以法律手段确定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而维系社会稳定,但是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如果想让社会进入和谐,现在我们认准的一条路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第一个阶段是要有法可依,现在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就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发展,首先要倡导公正。只有这样,群众才能以法律为信仰”。

  “但现在,当原来的道德规范离我们越来越远,而法律的规范又没有很好建立起来的时候,再加上传统教育体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使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价值体系出现某种真空。所以,这些现象绝对不是一个个青少年的问题,个人是生活在群体中的,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不只是调节青少年心理,同样要去调节影响青少年的环境,还是要从社会全局上进行改革,这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要有一个合理的过程,对此要有心理准备。”马皑说。